路上的轿车眼见得多了起来。老手新手一齐挤,“大路朝天各走半边”就会成为难以兑现的承诺或日渐古老的寓言。老手常说:“你不撞他,他愣是撞你!”又常言:不仅有撞车,更有那追尾的。言语之中颇露无奈。
不幸这样的现实也在我们的出版界被反复“克隆”,频繁上演。现在全国一年出书达12万种之巨,从数量上讲真乃“泱泱大国”了。但行家认为,这里的“水分”不少。单说这题材、主题雷同的,便数量可观。报上披露,《中国革命史》竟出到上百种之多,听来叫人咋舌。至于中国、外国的这名篇那名著,更是“低头不见抬头见”,一个模子脱出来的。这个省生一胎,那个省生一胎,孪生的兄弟姐妹扎堆了。选题雷同,主题重复,一种书这家出那家出,一哄而起,一轰而上。不客气地说,成了构成我们出版中某些虚假繁荣的“因子”。
这就是撞车。先是撞古典名著的车。反正没有版权问题,你能出《论语》,我就能出《论语选注》。后来便是赶浪头、赶时髦。三毛仙逝,都奔撒哈拉大沙漠而去。这大概可用一个“热”字概括:丛书热,大全热,辞典热,“鉴赏辞典”热,宗教热,“长篇”(人为地炒出来的“长篇”)热……不一而足。一热,就不是一本两本的事,呼啦一下子,平地里出蘑蕈似的,黑压压一片。但认真去看看,闻闻,尝尝,都一个味儿,一个配方,一个佐料,一个操作程式,一个脸孔,一个鼻孔出气。这就是撞车罢。
这两年,又长进了。这便是追尾。“撞车”也者,还有“不约而同”的意思在,还有“英雄所见略同”的一份“豪气”在。换到“追尾”,就再也不那么“高尚”了,或者说,仅剩的一张画皮也撕得一干二净!什么叫“追尾”?说穿了,就是看见人家出了好东西,赶紧照猫画虎“克隆”一个,生吞活剥一个,生搬硬套一个!你出《遭遇美国》,我就出一个《美国的遭遇》;你出《股份制探秘》,我就出《走近股份制》……跟在你屁股后面,撵,赶,追,超!还真有超过去的。那便是,刺探有关“商业秘密”,“出版长个‘新闻鼻’”,一得到有关“信息”,立马拉班子,拟稿子,抢位子,甚至,连“抬轿子”的也找好了,先吹出去,吹得呜啦呜啦响再说!或者,干脆不声不响,“鬼子”悄悄进村,猛冲猛撞上去,闷不吱声地,来他一个“追尾”,身在暗处,将前头的撞他一个人仰马翻,撞他一个“哑巴吃黄连,有苦说不出”!
因此,出版“撞车”,如果只是怪编辑业务素质低下,没有市场意识,缺乏调查研究,是“傻编辑”所为的话;那么,这出版“追尾”,可是有计划,有预谋,存心的,是“精明编辑”干的阴损事,是纯粹的利己行为。因为“交通事故”,这看准了瞄定了兜屁股猛地撞将过去,比懵懵懂懂摇摇晃晃傻不愣叽地兜头撞人,自然有着更大的危害性。或者说,有了这类“追尾”的,这路上恐怕从此不会太平。
然出版亦如行路。行路有路规。出版亦有法有天,不能任人恣意妄行,更不能任人损人利己。这里起码有这么几个“管制”:一是政府。我们抓管理,抓宏观的调控,抓出版质量,其中一条就是鼓励原创,鼓励个性,反对抄袭,反对人云亦云,反对出版资源浪费。二是行规。现在有了知识产权意识。你抄,你搬,弄得不好,会吃官司。三是市场。市场铁面,只认质量。你“追尾”,你“萝卜快了不洗泥”。好,你的“货”,到头来必定经不起市场检验,不仅是书,连你出版社,也会倒牌子,丢面子。这也是毫无疑义的。
社会日趋进步,市场日趋规范,包括出版物市场。这就像交通。公路多了,车多了,但规矩也随之缜密健全。因而,想靠耍鬼点子,凭小聪明恣意违反“交通规则”,想随心所欲开野车撞人“追尾”而不受惩罚,是在做白日梦。出版之路,也是如此。奉劝有关“司机”切勿心存侥幸,以免玩火自焚,自食苦果!路上的轿车眼见得多了起来。老手新手一齐挤,“大路朝天各走半边”就会成为难以兑现的承诺或日渐古老的寓言。老手常说:“你不撞他,他愣是撞你!”又常言:不仅有撞车,更有那追尾的。言语之中颇露无奈。
不幸这样的现实也在我们的出版界被反复“克隆”,频繁上演。现在全国一年出书达12万种之巨,从数量上讲真乃“泱泱大国”了。但行家认为,这里的“水分”不少。单说这题材、主题雷同的,便数量可观。报上披露,《中国革命史》竟出到上百种之多,听来叫人咋舌。至于中国、外国的这名篇那名著,更是“低头不见抬头见”,一个模子脱出来的。这个省生一胎,那个省生一胎,孪生的兄弟姐妹扎堆了。选题雷同,主题重复,一种书这家出那家出,一哄而起,一轰而上。不客气地说,成了构成我们出版中某些虚假繁荣的“因子”。
这就是撞车。先是撞古典名著的车。反正没有版权问题,你能出《论语》,我就能出《论语选注》。后来便是赶浪头、赶时髦。三毛仙逝,都奔撒哈拉大沙漠而去。这大概可用一个“热”字概括:丛书热,大全热,辞典热,“鉴赏辞典”热,宗教热,“长篇”(人为地炒出来的“长篇”)热……不一而足。一热,就不是一本两本的事,呼啦一下子,平地里出蘑蕈似的,黑压压一片。但认真去看看,闻闻,尝尝,都一个味儿,一个配方,一个佐料,一个操作程式,一个脸孔,一个鼻孔出气。这就是撞车罢。
这两年,又长进了。这便是追尾。“撞车”也者,还有“不约而同”的意思在,还有“英雄所见略同”的一份“豪气”在。换到“追尾”,就再也不那么“高尚”了,或者说,仅剩的一张画皮也撕得一干二净!什么叫“追尾”?说穿了,就是看见人家出了好东西,赶紧照猫画虎“克隆”一个,生吞活剥一个,生搬硬套一个!你出《遭遇美国》,我就出一个《美国的遭遇》;你出《股份制探秘》,我就出《走近股份制》……跟在你屁股后面,撵,赶,追,超!还真有超过去的。那便是,刺探有关“商业秘密”,“出版长个‘新闻鼻’”,一得到有关“信息”,立马拉班子,拟稿子,抢位子,甚至,连“抬轿子”的也找好了,先吹出去,吹得呜啦呜啦响再说!或者,干脆不声不响,“鬼子”悄悄进村,猛冲猛撞上去,闷不吱声地,来他一个“追尾”,身在暗处,将前头的撞他一个人仰马翻,撞他一个“哑巴吃黄连,有苦说不出”!
因此,出版“撞车”,如果只是怪编辑业务素质低下,没有市场意识,缺乏调查研究,是“傻编辑”所为的话;那么,这出版“追尾”,可是有计划,有预谋,存心的,是“精明编辑”干的阴损事,是纯粹的利己行为。因为“交通事故”,这看准了瞄定了兜屁股猛地撞将过去,比懵懵懂懂摇摇晃晃傻不愣叽地兜头撞人,自然有着更大的危害性。或者说,有了这类“追尾”的,这路上恐怕从此不会太平。
然出版亦如行路。行路有路规。出版亦有法有天,不能任人恣意妄行,更不能任人损人利己。这里起码有这么几个“管制”:一是政府。我们抓管理,抓宏观的调控,抓出版质量,其中一条就是鼓励原创,鼓励个性,反对抄袭,反对人云亦云,反对出版资源浪费。二是行规。现在有了知识产权意识。你抄,你搬,弄得不好,会吃官司。三是市场。市场铁面,只认质量。你“追尾”,你“萝卜快了不洗泥”。好,你的“货”,到头来必定经不起市场检验,不仅是书,连你出版社,也会倒牌子,丢面子。这也是毫无疑义的。
社会日趋进步,市场日趋规范,包括出版物市场。这就像交通。公路多了,车多了,但规矩也随之缜密健全。因而,想靠耍鬼点子,凭小聪明恣意违反“交通规则”,想随心所欲开野车撞人“追尾”而不受惩罚,是在做白日梦。出版之路,也是如此。奉劝有关“司机”切勿心存侥幸,以免玩火自焚,自食苦果!